|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487B/2026-1010557018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商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温州市商务局《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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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手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开展涉商业特许经营业务情况,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到本单位接受询问调查。逾期不到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处理。特此通知。 携带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经办人:刘庆、陈妍;电话:0577-88863591。 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59号行政中心3号院9号楼北楼911室。 温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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