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487B/2026-1010641593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商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关于依法依规处置报废机动车的提醒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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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公告如下: 一、增强法治意识,选择正规渠道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等法律法规,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车主在办理机动车报废时,应选择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全程合规处置车辆及各类配件,严禁私自拆分、倒卖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确保车辆依法处置、手续规范完备,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 二、警惕违规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车主将报废车辆交售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不仅无法正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还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车辆被非法改装拼装甚至流入黑市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严重后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形,原车主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民监督共治,畅通举报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无资质回收拆解、倒卖报废车或“五大总成”、伪造变造回收证明,以及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造成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各县(市、区)、海经区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2.部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温州市商务局 2026年8月6日 附件1 各县(市、区)、海经区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鹿城区:0577-88035510 龙湾区:0577-86906635 瓯海区:0577-88528215 洞头区:0577-59387292 乐清市:0577-61882148 瑞安市:0577-65812621 永嘉县:0577-67952135 文成县:0577-67832506 平阳县:0577-63702025 泰顺县:0577-67582467 苍南县:0577-68881609 龙港市:0577-68678096 海经区:0577-88078517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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