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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30 16:06:26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2号)要求,我们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温州市商务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本《通知》。现就《通知》中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订的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2号)。

二、《通知》的适用范围、清理程序

(一)《通知》的适用范围

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商务局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清理程序

本次清理工作于2024年4月上旬开始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是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次清理的标准和要求,对待清理文件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公平贸易和法规处逐项对清理建议进行了审查,汇总形成复核审查意见。

二是根据复核审查结果,形成温州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16日-4月25日文本征求意见稿通过温州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https://ftec.wenzhou.gov.cn/art/2024/4/16/art_1229207112_4233351.html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没有收到异议。

三是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四是清理结果经市商务局党组集体审议通过。

三、清理结果

本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总计15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5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2件,废止的5件,宣布失效的3件。

四、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正式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温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和法规处 戴双双 88862864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