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1/2024-0002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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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意见请反馈至温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和法规处。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3号院9号楼北楼904室。联系人:戴双双;联系电话:0577-88862864,18268931564;电子邮箱:809969236@qq.com。 附件: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6日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海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5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2件,废止的5件,宣布失效的3件。现将清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温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日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4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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