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7日,经过内部激烈的争辩后,欧盟决定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这一决定引起了国内外强烈的反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指出,欧方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损害了中国皮鞋企业的正当权利,中方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世界贸易组织(WTO)总干事拉米在表达中欧鞋争端时,也强调“反倾销不应被滥用”,反倾销只应存在于现实和竞争事实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他表示中国如果认为欧盟的决定是不公正的,可以在任何时候诉诸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中国鞋企也积极酝酿向欧盟法院提出上诉以及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根据欧盟相关法律规定,随着反倾销调查程序的终结,参与应诉的企业可以在反倾销措施终裁裁定公布后寻求司法程序复议,即在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10月23日,奥康集团公开宣布,正式聘请律师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征收16.5%的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成为自10月7日欧盟正式启动征收皮鞋反倾销税后,第一家宣布提起诉讼的中国制鞋企业。 据了解,法院诉讼与欧盟实施的反倾销调查程序是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在提起诉讼过程中,以及进入法庭抗辩程序都需要大量的证据、法律条文的认定和解释。在时间上,法院的审理也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之一的中国企业,应该运用各种不同的法律程序、渠道和方式,进一步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以维护产业的利益。”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表示,中国的鞋业产业应该站出来在另一层面的法律程序中据理力争,只有正面应对、继续努力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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