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开发区招商局,市属外贸企业:
为深入实施出口名牌战略,进一步改善我市产品结构,提高外贸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现将《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开展 “浙江出口名牌”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浙江出口品牌”的企业按照通知中有关评选资格和报送材料的要求,于7月10日前向市外经贸局外贸处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待我局初审后统一向省厅申报。申报浙江出口名牌的企业须同时申报温州出口名牌。
联 系 人:外贸处 胡璋
联系电话:88869266 88862874 传 真:88869322
地 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贸中心2004室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开展“浙江出口名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厅136附件1-4
市属企业申报"浙江出口名牌"认定工作征求意见表
县(市、区)企业申报"浙江出口名牌"认定工作征求意见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