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外经贸科贸[2008]113号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
由商务部批准的第二届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将于2008年11月12日一15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本届博览会由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主办,国内外汽车行业协会著名企业集团支持和协办,将继续采取专业化、企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办展模式办展。应参展参会客商的要求,本届博览会会期改为4 天,并继续设立自主品牌整车展示馆,举办国际汽车零部件发展高峰论坛、专业论坛等系列活动。
为推动浙江省汽车零部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对外合作机会,受浙江省机电办委托,浙江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将继续负责博览会在我省的招展组展工作,并将对该项目申请省级机电产品出口专项资金资助,在展后给予每个展位约50%的展位费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2008年11月12日-11月15日
二、展览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1、2、3、4、5、6、7、8号馆)
三、展出面积:10万平方米
四、报名时间:截止至2008年8月20日
五、展品范围:汽车零部件 、售后市场产品、汽车改装设备及用品、节能与新能源技术及产品、与汽车产品业相关的媒体、俱乐部,中国自主品牌的整车等。
六、展位价格:
标准展位:A区 人民币 19620元/展位
B区 人民币 13320元/展位
C区 人民币 7830元/展位
室内光地:A区 人民币 1980元/平方米(最少36平方米)
B区 人民币 1280元/平方米(最少36平方米)
C区 人民币 740元/平方米(最少36平方米)
使用室内光地的参展商须向展场管理处另支付场地管理费。
请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尽快通知相关汽车零部件企业,凡有意参加该展览会的单位,请阅读《参展合同》1-《条款》,填写《参展合同》2- 《申请表》,并将《条款》及<<合同 designtimesp=29125 designtimesp=29360 designtimesp=29406 designtimesp=29438 designtimesp=29553>>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省机电商会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申请企业在回传(寄)《参展合同》及<<条款 designtimesp=29126 designtimesp=29361 designtimesp=29407 designtimesp=29439 designtimesp=29554>>后3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的50%作为定金 (或全额展位费)汇至省机电商会指定帐号,机电商会将根据企业的需求及展位定金交付情况(展位费一次付清,展位优先安排)分别在特装区和标摊区为参展企业确认展位。展位费余额部分最迟在2008年9月20日前付清,否则将视为放弃展位。
市外经贸局联系人:金东红
电话:88862880、13605770788
省机电商会联系人:钱华华、洪琳
电话:0571-85196572,85097991,13656690529传真:0571-85094216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展申请表
2.参展合同条款
浙江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账号
账户名:浙江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账号:6318 2600 0800 50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说明:附件请登陆网站www.zjccme.com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