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外经贸资[2007]46号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市属各有关出口企业: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名牌对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导向作用,商务部决定继续开展“中国出口名牌”评价工作,省外经贸厅“浙江省出口名牌”推荐工作也同时启动。现将省外经贸厅(浙外经贸明电[2007]4号)、商务部办公厅(商办贸函[2007]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由于此次评选时间安排较紧,请各县(市、区)外经贸局积极督办,各出口企业于2007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外经贸局外贸处(国贸中心1801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申报企业要先征求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环保、劳保等部门意见,以确保申报企业的质量。 联系人:温州市外经贸局外贸处 葛东 联系电话:88862873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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