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信息:肯尼亚

    肯尼亚共和国位于非洲东部,地跨赤道,东南临印度洋。面积582646平方千米。海岸线长约500千米。人口主要是吉库尤族和卢奥族等,大多信基督教,其余信伊斯兰教和原始宗教。斯瓦希里语为国语,和英语同为官方语言。
    肯尼亚位于东非高原东北部。大部分为高原,北半部是半沙漠,沿海为平原。中西部肯尼亚高原上的肯尼亚山海拔5199米,山顶终年积雪,是全国最高点。除山地外,广大地区属热带草原气候,沿海地区湿热,高原气候温和,年平均降水量自西南往东北由1500 毫米递减到200毫米。主要矿物有东南部塔莫塔附近的重晶石,姆里马山的铌和西南部卡卡梅加、马卡尔杰的金。吉尔吉尔是世界最大的硅藻土矿之一,马加迪湖中有丰富的天然碱和盐。
    肯尼亚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之一。经济以农牧业为主,农牧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5%。主要粮食作物是玉米、小麦、稻子、高粱、木薯等,粮食基本自给。主要经济作物是咖啡、茶叶,剑麻、除虫菊、棉花等。工业较发达,有石油提炼、水泥、电力、造纸和农畜产品加工等。矿产有少量开采。主要出口咖啡、石油产品、茶叶、剑麻、除虫菊、肉类、天然碱等。
    首都内罗毕,1899年作为“肯尼亚-乌干达铁路”的要站而建立,工业有制革、制鞋、水泥、造纸、罐头、机械修配等。蒙巴萨,是最大的对外贸易港,也是水泥、石油提炼、纺织和农林产品加工工业中心。
    肯政府为鼓励外商来肯投资,除了制定《外国投资保护法》外,还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投资的措施,如:取消进出口许可证,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取消出口关税和废除外汇管制,设立出口加工区(EPZ)等。
    肯投资促进中心(IPC)是肯吸引、促进投资的机构
    肯投资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肯贸易和工业部的常设机构,其职能为促进本国和外国的投资。“中心”为投资项目审批和申请营业执照提供方便,同时在国内或国外组织投资促进活动。“中心”包括4个相互密切联系的部门:政策、计划、研究和信息部、投资服务部、金融和管理部、投资促进部。“中心”还负责处理出口型项目的申请。在合作方式上,尽管肯政府鼓励外国投资者与当地公司建立合资公司,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此规定。
    根据投资者在申请表上所填内容,“中心”可以确定批准证书和所需的营业执照的类型,并协助从肯政府获得这些证书。“中心”可以提供包括公司注册、登记、工作准证及投资所需各种手续的服务与咨询,我企业来肯投资可以寻求“中心”的协助。
    一、肯尼亚投资优惠政策
肯尼亚政府为鼓励投资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投资的优惠政策,如投资补贴、折旧、亏损结转、关税减免等。
    1、投资补贴
    肯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制造业和酒店业给予投资补贴,其比例为2000年7月-2001年12月给予100%,2002年85%,2003年79%,2004年60%。对于出口加工区企业给予100%的补贴。对于与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和环保的投入,也计入投资并享受补贴。
    2、亏损结转
    商业企业的亏损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直至盈利。
    3、免除关税项目
    资本物、工厂设备和机器关税率为零。大型私人投资项目,投资于再生产的不动产,两年期间超过500万美元,并为国家产生净收入的,该项目进口资本物的进口关税税额,可与所得税相抵扣。
    4、促进出口计划
    为扩大非传统产品出口,继续扩大在已有出口市场的份额,并不断开拓新的出口市场,肯尼亚推行了促进出口计划,具体内容有:
    (1)关税免除
用于加工再出口的材料及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所需原材料的生产或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免税产品的生产,免除关税。在肯尼亚无合适人员承担的领域,允许雇佣外籍人员。
    (2)保税工厂
    为鼓励加工业进入国际市场,政府实施保税计划,吸引国内外投资者。从事该计划的企业可享受如下优惠:进口工厂机器、机械设备、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工厂机器、设备和建筑享受100%投资补贴;保税工厂可在内罗毕、蒙巴萨、基苏木、埃多、纳库鲁,尼亚里和锡卡或在这些城市的邻近地区获准开办。
    此外,根据特殊安排和关税减让,肯尼亚出口产品进入一些特定的国际市场可享受优惠条件,如:肯是东非共同体(肯尼亚、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东南非共同市(COMESA)的成员国。成员国之间进出口享受优惠关税率;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享受关税减让。根据洛美会议条款,肯对欧盟产品出口没有配额限制。贸易优惠包括所有工业制成品,大部分农业产品,包括牛肉、鱼、奶制品、谷物、新鲜和加工水果和蔬菜可自由进入欧盟市场。
根据普惠制,肯加工产品在美国、日本、加拿大、瑞士、挪威、瑞典、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欧洲大多数国家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待遇。目前,适用普惠制的3,000多种产品出口没有数量限制。
    5、出口加工区(EPZ)
肯出口加工区为出口型企业提供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是管理和投资促进机构,它为企业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保证入住企业在短时间建成,以低成本生产。肯尼亚先后建立了共27个出口加工区,多数为私有。阿斯河(Athi River)出口加工区是最具规模的国有出口加工区。在EPZ投资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财政方面
    ①20年内,用于建筑和购置机械设备的创业资本支出,100%投资减让(即在应税额中,扣除此项投资金额);
    ②10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10年后,按25%的税率征收;
    ③10年内,利润汇回,不实行预扣税;
    ④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非在EPZ内使用的车辆、燃油和汽车配件除外);
    ⑤免征印花税。
    (2)程序方面
    ① 迅速批准立项,只需领取一张执照(30天之内);
    ②对本国及境外的投资者没有限制;
    ③允许境外贷款;
    ④允许拥有外汇账户,无外汇管制;
    ⑤自主决定投资活动;
    ⑥不受企业登记法、工厂法、统计法、进出口贸易许可法、必需品供应法约束;
    ⑦投资企业人员的工作许可;
    ⑧在EPZ内,有海关办事处;
    ⑨EPZA为投资企业提供注册登记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日常管理的一条龙服务,包括供建筑用的已平整的土地、已建成待租厂房、供电、给排水、道路交通、清洁卫生、24小时保安等。
    二、肯尼亚税收政策
    肯税收主要税种包括: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近年来,肯实行降低和统一税率的改革。肯尼亚税务总局(KRA)是税收的征收、管理、监督部门。
 
    1、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对所有在肯注册的公司的所得税率为30%,未在肯注册的外国公司应缴所得税率为37.5%。在肯所得收入都应缴纳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至30%,年收入超过22,225肯先令适用于最高税率。应纳税收入包括所有业务所得、红利、利息和财产所得。
所得税率一览表:
应税收入(肯先令) 及税率(%)
0~5,808           税率10%
5,809~11,280      税率15%
11,281~16,752     税率20%
16,753~22,224     税率25%
22,225以上        税率30%
    3、增值税(VAT)
    制造、贸易、服务类公司申请增值税注册的最低要求为年最低营业额不低于3,000,000肯先令。增值税率为16%,注册增值税的公司可对其生产的投入抵扣。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和航空器材免征增值税。
    4、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仅限于部分进口或肯当地生产的商品,包括:香烟、酒类、含酒精饮料、软饮料、汽油、柴油和大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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