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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08 14:39:57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9月18日,《温州市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正式制定发布,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温州市对外贸易预警点”(以下简称预警点)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我市对外贸易预警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办法》《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预警点工作内容。预警点负责贸易救济案件及重大经贸摩擦的预警监测、行业协调、跟踪反馈、信息咨询、业务培训、开展对外交流,参与游说等工作。

(二)申请与确认。申请设立预警点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符合行业、主体资格、机构人员、工作能力等要求;县(市、区)、海经区申请单位可向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海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统一转报市商务局。市级申请单位直接向市商务局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市商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于每年年底前进行审核确认,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市商务局根据审核、考察结果并综合全市情况后,对符合要求的预警点予以确认。

(三)年度检查。由市商务局在每年末制定相应检查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机构建设;(2)外贸预警;(3)案件应对;(4)行业自律;(5)工作配合。预警点的年度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经催告仍不参加年度检查的预警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对优秀和合格预警点分别给予资金补助,其中优秀预警点给予重点补助。

(四)调整机制。明确预警点变更及撤销的条件。

三、其他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8日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和法规处

解读人:戴双双 0577-88862864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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