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我们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温州市商务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本《通知》。现就《通知》中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2.《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4号);
二、《通知》的适用范围
《通知》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我局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公布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正式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温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和法规处 戴双双 88862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