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一带一路”办关于印发<浙江省“一带一路”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一带一路”办〔2020〕3号)精神,对照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先进集体。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 日至2021年1月15 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温州市“一带一路”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8862899。
温州市“一带一路”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