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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3550万元
时间:2019-04-09 11:02:37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20号)规定,2019年我市获得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3550万元,其中竞争性资金1400万元,包括批零改造提升试点资金400万元和境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资金1000万元。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照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竞争性资金的使用,取得一系列的成效。在批零改造提升方面,制定《2018年温州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在商品市场转型、特色商圈改造等5大领域依托重点企业开展省级试点。在境外外经贸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面温州境外园区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全年培训园区2家,新建乌兹别克斯坦农林科技园;新增入园企业18家,其中浙企12家,带动全省乃全国出口5亿美元以上;建成海外营运中心2个,完成投资600万元。

今年我局将继续按规定使用好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推进我市内外贸转型升级,促进商务事业持续稳定发展。